(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)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宣判無罪,查案監委馬以工今天說,這不過是給江國慶及家人的最低正義,至於江案審判過程,是不是有刻意縱放士兵許榮洲,監察院已另立新案、持續調查。

江國慶15年前因女童姦殺案遭錯殺,今天獲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判處無罪,獲得平反。司法院估計,江家若聲請刑事補償,最高可獲償新台幣9282萬元。

江國慶案查案監委馬以工、沈美真、楊美鈴下午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,遲來的正義讓人感到沉重哀痛,在家人團聚中秋節的次日,江國慶與受害女童這兩家人已永遠無法團聚。

馬以工指出,距離命案發生、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到監察院陳情,都已15年了;雖然再審判決江國慶無罪定讞,但整體而言,不過是給江國慶及家人最低正義,對於國家機關所犯錯誤,仍感到無限悲哀,無可挽回一個年輕逝去的生命。

監委並舉宋代宋慈的「洗冤集錄」指出,宋慈一直強調勘驗查證非常重要,鑑往知來,為了防止冤案再度發生,審檢機關必須重視,杜絕非法取供,重視勘驗鑑定;落實無罪推定,嚴守嚴格證據;強化交互詰問,力行律師辯護;恪遵審級制度,避免程序空洞。

楊美鈴說,江案更一審的法官與原審法官一模一樣,「同一套人馬,只是掛在不同審級」,相當可笑。沈美真說,科學辦案很重要,經過江案的慘痛教訓,希望國家能夠寬列預算、砸下資金,補充足夠的鑑識儀器及人員。

馬以工說,當初江國慶案審理過程,許榮洲曾自白犯案,軍方卻用誣告罪處理,是否刻意縱放許榮洲、有沒有行政瑕疵,監察院仍持續調查。10009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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