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買的房子,如果隔壁和對門,都是凶宅,您還買的下去嗎?

台北一位林小姐,去年透過仲介,就買到一間這樣的房子,但簽約後,她才知道,同一層樓,竟然有兩戶凶宅,讓她相當不舒服,因此要求解約,甚至憤而提告,但法院認為,雙方買賣的房屋,並不是凶宅,因此判她敗訴。

林小姐簽約購買的房子,雖然沒有問題,但事後她才知道,同一層樓的五戶人家當中,不僅隔壁發生過命案,就連對門的住家,也是凶宅,氣的林小姐身體不舒服、心裡不愉快,但其他住戶可是老神在在。

鄰居覺得沒問題,但林小姐可不這麼認為,因此趕緊原來的屋主解約,卻被拒絕,林小姐憤而提告,結果法院認為,儘管左鄰右舍有兩間凶宅,可是雙方買賣的標的,沒有發生過命案,無權解約。

原本是高高興興的房屋買賣,卻演變成一場官司糾紛,儘管法院判決結果出爐,但問題是,隔壁和對門都是凶宅,這樣的房子,您想搬進去住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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